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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有关规定的通告

2016〕深房经协自律通第003


各房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依据深圳市房经纪行业协会2016年第三次自律专业委员会决议,对自律专业委员会于20151014日发布实施的《关于严厉惩处解犯行业底线行为的通知》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通知》颁布通告全行业。修订后《通知》自2016418日起施行。

深圳市房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的通知


各房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为了坚决维护行业底线,倡导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行业氛围,任何房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及房经纪从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行为禁止,不得触犯。

一、严禁从业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等严重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事件。

1、对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根据《深圳市房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扣减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有星级的吊销星级,给予终身禁业处分。各房经纪机构均不得聘用任一禁业人员,违者参照《深圳市房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扣减机构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并暂停机构密钥直至整改合格。

2、参与打架斗殴人员上级分管负责人(如分行经理、区域总监等)承担管理责任,交由所在机构内部处理。所在机构须将处理结果报告自律专业委员会。

3、参与打架斗殴人员所属分支机构根据《深圳市房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扣减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在诚信公示平台予以曝光。

二、严禁任何机构及从业人员私自散布、传播损害本行业或同行声誉的信息。

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散布、传播有损行业形象的信息。从业人员私自散布、传播损害本行业或同行声誉信息的,首次触犯者,一经核实将给予禁业一个月处分;再次触犯的,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第三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经纪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从业人员被禁业及吊销期间,任何房经纪机构不得聘用。一经发现违规聘用被禁业或被吊销星级服务牌人员的,该机构处以扣减诚信分9分的惩戒。

各房经纪机构下辖人员散布、传播损害本行业或同行声誉信息的,机构应配合协会责令违规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停止违规行为,撤销所发布信息。机构已配合协会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机构责令后该人员虽未整改但机构已马上辞退该违规人员的,则不对该机构进行处分;否则应依《诚信评价指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机构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扣减机构诚信分6分。

三、严禁从业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或对消费者报复滋事。

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该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1、短信、电话威胁消费者;

2、围堵、攻击消费者;

3、对客户家庭电话、住宅进行恶意骚扰。

从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深圳市房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扣减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有星级的吊销星级,同时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后给予禁业2年处分;性质特别恶劣的,由自律专业委员会给予终身禁业处分。被处禁业人员在禁业期间不得从事房经纪及其关联业务,各房经纪机构亦不得聘用,违者参照《深圳市房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扣减机构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并暂停机构密钥直至整改合格。

我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将严格监察、打击上述有损行业声誉的不良行为。望全行业严格自律,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举报监督电话83545354-611,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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