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 88083151(总机)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单位会员相关问题解答
1.单位会员的分类及区别?
我会单位会员分为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团体会员三种类型。
三者的区别主要是:
三者对申请主体的要求不同
二级资质房估价机构,地区知名房经纪机构,地级市房估价或者房经纪行业组织,可以申请理事单位会员或者团体会员。
一级资质房估价机构,全国知名房经纪机构,副省级以上城市和省、自治区房估价或者房经纪行业组织,从事与房估价或者房经纪研究、教育的单位或者组织,可以申请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或者团体会员。
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可以自主选择会员类型。
三者可参加理事会的权利不同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可派代表列席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理事单位会员可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但三者都有权派代表参加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1票表决权。
2.成为单位会员的条件?
根据《章程》规定,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加入本会的意愿;⑵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⑶在房估价或房经纪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从事房估价、房经纪活动的机构,或者与房估价、房经纪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有关的单位或组织,可以申请加入单位会员。
原则上,一级资质房估价机构,全国知名房经纪机构,副省级以上城市和省、自治区房估价或者房经纪行业组织,从事与房估价或者房经纪研究、教育的单位或者组织,可直接申请常务理事单位会员;二级资质房估价机构,地区知名房经纪机构,地级市房估价或者房经纪行业组织,可直接申请理事单位会员;三级资质的估价机构,其他房经纪机构,可直接申请团体会员。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自主选择会员组别和会员类型。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和服务:
⑴会员名单通过本会主办的网站或者刊物向社会公布,免费在本会主办的网站进行形象展示;
⑵免费或者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专业研讨会和经验交流活动;
⑶免费或优惠获得会刊《中国房估价与经纪》和信息简报,以及本会的课题资料和著作;
⑷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出具会员的资信证明文件;
⑸以“中国房估价师与房经纪人学会会员”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⑹优先推荐个人会员参加海外资格互认;
⑺优先推荐会员作为专家或者专业机构,承担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的业务、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⑻有机会参与行业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⑼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以及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⑽通过本会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⑾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本会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⑴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⑵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⑷按规定交纳会费;
⑸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⑹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等各项活动,提供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成果和其他有关资料;
⑺维护和增进本会会员间的团结、友谊、联系与合作;
⑻接受本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4.单位会员入会操作流程?
第一步 填写入会申请表
1、阅读《中国房估价师与房经纪人学会章程》《中国房估价师与房经纪人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房估价师与房经纪人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2、下载并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
第二步 提交申请材料
1、《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一份)。
2、机构证明。申请人为房估价机构的,提供房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为房经纪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其他机构、组织的,提供批准成立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将电子版《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将上述材料寄送至我会,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邮编:100037,收件人:部,电话:010-88083151-2。
第三步 缴纳会费
学会秘书处收到入会申请材料后,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准许入会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相应标准交纳会费。
会费标准:
(1)团体会员每单位每年5000元人民币;
(2)理事单位会员每单位每年10000元人民币;
(3)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单位每年20000元人民币。
交费方式:
银行汇款(支持网银转账)。户名:中国房估价师与房经纪人学会,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05411943301。
第四步 发送汇款凭证
汇款之后,请及时将单位名称、电子版汇款凭证(图片格式,可以采取扫描、拍照等方式制作)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五步 获取会员证书和发票
收到会费后(5个工作日左右),我会将通过快递邮寄会员证书和会费发票,收件人为《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中预留的单位联络员,请注意查收。
第六步 查看会员名单
申请人可直接登录中国房估价师网站/中国房经纪人网站首页→→会员名单,查看“**年度单位会员名单”。
附件: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下载)
5.单位会员如何延续会员资格?
单位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同时未出现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形,即可延续会员资格。
根据我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和《会费管理办法》规定,会员应当于会员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的会费,如果超过一定期限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后,如欲重新入会,应按新申请入会的程序办理。
6.如何变更单位会员类型?
我会单位会员分为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团体会员三种类型。
二级资质房估价机构,地区知名房经纪机构,地级市房估价或者房经纪行业组织,可以申请理事单位会员或者团体会员。
一级资质房估价机构,全国知名房经纪机构,副省级以上城市和省、自治区房估价或者房经纪行业组织,从事与房估价或者房经纪研究、教育的单位或者组织,可以申请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或者团体会员。
单位会员根据自身需要可以申请变更会员类型。团体会员可以申请变更为理事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可以申请变更为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或者团体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可以申请变更为理事单位会员或者团体会员。
变更单位会员类型请下载并填写变更申请(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以邮件或者传真形式发送给我会会员部,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10-88083155。
附件:变更单位会员类型申请(附件下载)
7.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及会费交纳?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⑴团体会员每单位每年5000元人民币;
⑵理事单位会员每单位每年10000元人民币;
⑶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单位每年20000元人民币。
根据我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和《会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费原则上按年度交纳,会员应当于会员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的会费。
每年12月份,我会在中国房估价师网站和中国房经纪人网站发布单位会员收费通知,请各单位会员按照收费通知交纳单位会员会费。
8.汇款人名称和会费发票抬头不一致,如何修改发票抬头?
会费发票抬头一般默认为汇款人名称,若需要开具其他抬头,请在汇款时备注具体的发票抬头信息,汇款之后及时将会员名称、汇款凭证、发票抬头等信息发至会员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9.如何取得单位会员证书?
我会收到会费后(5个工作日左右),将通过快递邮寄会费发票和会员证书,收件人一般为单位联络员,如需更改收件人请及时发邮件通知,邮箱[email protected]。
10.单位会员名单在哪里查看?
我会单位会员的名单按年度公布在中国房估价师网站/中国房经纪人网站首页→→会员名单栏目中。
11.如何取得《中国房估价与经纪》?
房估价师执业会员可登录中国房估价师网站首页→个人系统下载电子杂志。其他个人会员通过本人预留的邮箱发送电子杂志,如有遗漏可联系编辑部索要。
个人会员10名以上的单位,可赠阅1套纸质杂志,由各单位可自行申报。
单位会员赠阅纸质杂志,每期2本,如有缺失可联系编辑部补寄。
编辑部邮箱[email protected]。